电影《东京审判》我还没有看过,从诸多宣传和评论来看,好象是一部“主旋律作品”,也符合当前民众高涨的爱国情绪。专栏作家王怡最近写了一篇有关的评论,《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:电影〈东京审判〉和〈日本沉没〉》。文章写的很不错,角度独特、专业。但我觉得有些问题和观点还是值得商榷的。王怡说, “《东京审判》的视野狭窄得令人失望,甚至使我产生一个痛苦的念头,假如没有梅汝璈法官,东京审判也许会像纽伦堡审判一样,显得更符合人类的自然正义。” “电影一开始,梅汝璈以拆台的方式要挟其他10位法官,争取所谓中国法官的座次,人或以梅先生为民族英雄,我却为他丧尽法官的尊严而悲哀。在我看来,他自始便决意以民族立场牺牲法律立场。” “电影中梅汝璈坚持死刑的那一番辩论,幼稚得相当于一个法学院本科生的水平。以中国为中心、以‘我们受害最深’为中心,使这部电影在关乎‘东京审判’的史实上,也狭隘得令人羞愧。”
不谈“爱国”是否会让人,让一个民族变的狭隘起来,也不去说电影反应的完全符合史实,前者的关键在怎么理解“狭隘”上,后者也是可以去考究的。我想说的是,作为学法律出身的王怡,在以下几个问题上是否还需要多考虑一下:
大问题: 1. 法律和政治的关系 2. 法律的使命、和各历史阶段的具体要求 3. 作者是不是犯了“法律本位主义”的毛病? 4. 如何理解法律的人文情怀之于各种不同文化的表现和冲突
小问题: 5. 专家重程序,民众看结果。如果只有“形式正义(程序正义)”而没有“结果正义(实体正义)”,这样的正义是否真是正义? 6. 梅汝璈坚持死刑的那一番辩论,专业水平如何我不知道,但他是否可以辩论,他辩论的依据是否有着法律的支持呢? 7. 当时审判基于的法律状况究竟是怎么样的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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