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最近疯狂地喜欢上了锻炼身体。每天早上洗脸刷牙后,就去跑步。几天下来,效果很明显啊。吃饭饭香,睡觉觉香。精力实在是太充沛了,连上街买瓶酱油哦,都会情不自禁地一溜小跑,不跑,体力没地方搁啊。路上看到有什么不顺眼的,就想踹几脚,感觉一下子又回到了十七八,爽啊。
等天再热一点,六月,我还要再去练游泳。我发现,自人不再是猴子以后,最适合人类锻炼身体的项目大概只有跑步和游泳了,其他诸如什么健美,健身,瑜珈,铁人三项,要么是折腾,要么就是瞎折腾,反正都是“伪科学”。我有一朋友,前一段时间经常去打羽毛球,结果把手臂打成了一只粗一只细,难看死了。
游泳,是对身体的精加工。我准备坚持到2008。
本博客休息到假日结束。
今天很有意思的。
我跑好步,就去吃早餐。坐在我对面的,是一个老头,看样子也是刚刚锻炼好身体,在那里喝粥。老头的旁边还坐了一位年轻人,在喝豆浆。
这老头喝粥,实在是太逗了,我说逗,大家也许能想象到,是怎样的一个标准程式——先是顺时针喝半圈,然后反方向再来半圈逆时针。关键是,每喝完一圈,都要用筷子沿着碗口轻轻地刮一下,收收边,然后再把筷子塞进嘴里狠狠地吮一下。
这种喝法对老头而言肯定是有滋有味,但旁边的人受不了。不但声音响,而且动作幅度很大,扭动脖子180度,不是轻易能完成的。
三圈过后,坐在隔壁的年轻人终于开口了,对老头说,“你能不能坐着好好喝啊?”
老头看了一下年轻人,想说什么,又没说。
过了一会儿,老头突然问年轻人,“你是干吗的?”
年轻人说,“什么意思?”
老头说,“你是警察?”
年轻人说,“不是。叫你坐下来好好吃,不要影响别人,就是警察?”
老头说,“你不是警察,那你干吗搞得象个便衣一样,大清早的出来喝碗豆浆,还要带只对讲机?”
年轻人看了一下别在上衣口袋里的对讲机,然后又盯着老头看了一眼,生气地扔下筷子走了。
“保安,肯定是旁边XX超市里的死人保安。”老头看着碗里的稀饭说道。
我哈哈大笑。老头则继续喝着他的粥,这次地,动作更大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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