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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5-15 | 勾引与反勾引
标签:
民法
要约
反要约
法院
民法学里有一对专门的术语,“要约”和“反要约”。一人去买香烟,问店主,红双喜10 块钱一包卖吗?这是要约。店主说,10块钱不卖,要买就是12块。店主的意思表示就是“反要约”,是一次新的要约。
所以,这里的“反”,不是反对反抗的意思,而是翻转的意思,反过来的意思,甚至还有进一步的意思在里面。
X
君学法多年,毕业后在某法院工作。他说,他们单位一女领导经常勾引他,怎么办呢?
我一时嘴快,说,那你不会反勾引啊?!
没想到,过了没多久,这家伙说,出事了。
唉~~~ 真他妈的蠢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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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表于 12:18 | 最后修改于 2007-05-15 12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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